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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07-28 09:59:29 信息来源:广东永和创展钢构有限公司
《通知》的实施范围为船籍港在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的内河运输船舶、江海直达运输船舶、海进江运输船舶,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港口码头。《通知》提出,要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,加快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安装,有序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,强化船港岸电设施技术衔接匹配;进一步降低岸电建设和使用成本,加强资金政策支持、完善岸电使用价格收费政策、完善激励措施;强化岸电建设和使用监管,优化提升岸电服务水平,加强船岸信息共享、船岸协作,发挥央企示范带头作用、加强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。
据悉,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了《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(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)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》,将船舶受电设施改造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范围,对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给予支持,为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、提高岸电使用率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。